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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创)为了一斤黄豆和两斤猪手 [原创 2008-04-29 18:59:06]  删除...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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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今天午餐黄豆炖猪手,刚好借此机会鉴定一下茅台和酒鬼到底那个更香,更好喝。

        茅台是2005年的飞天53度,酒鬼是2005年的酒鬼新世纪50度,打算奢侈一下,同时喝,好好比较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 要开瓶了,还真有点舍不得了,近千元啊。(谁让新天烈焰、93版的奎屯特曲、54度酒鬼酒酒瓶见底了呢。)

        除了黄豆炖猪手,也没有个其它说法,比如庆祝节日了,生日什么的。算了算了,爱谁谁,就黄豆炖猪手,怎么了。

        一层一层的打开飞天,上面还赠送了两个酒杯,取出茅台酒瓶,传统的熟悉的茅台酒的样子,一条红带两头写着“中国贵州茅台酒”,如谦谦君子,彰显国酒本色。

        小心翼翼地打开新世纪酒鬼,与“无上妙品”一样,还是传统的麻袋装,只是“酒鬼”两字镀金,在陶土原色上显得闪闪发光,如酒中仙,只能是妙手偶得之。

        先喝茅台,再喝酒鬼,能够明显感觉到茅台特有的浓香,酒鬼则是馥郁香型,论味道确比茅台要足,要丰富。然而53度的茅台比50度的酒鬼,酒体上,更加绵软,下咽更加顺畅,不得不佩服。

        个人结论是,酒鬼好喝。如听古乐,余音绕梁。喜欢酒鬼饮后留有的余香,呵呵,饮之可省三月肉钱啊。另一个原因是性价比较高,飞天茅台688元,新世纪酒鬼200元左右。

        总之,为了一斤黄豆和两斤猪手,搭上一斤茅台,一斤酒鬼,不好好在这唠叨两句就亏大了。
分类: 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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